2011年3月31日 星期四

孤單,查經,三福.這樣也可以的想法.

Every person must face the truth.
我們是獨立的個體.
雖然愛情,友情,讓我們的自我變大.
但是我們還是有孤單的時刻.
還是有需要面對"自己"的時刻.
在神的面前,我是怎麼樣的一個個體呢?

準備羅馬書查經的資料,看到一段覺得很不可思議的話.
前面的我都可以接受,
在神的面前,跟全然的聖潔,公義比較,達不到標準(like,很多的仇恨跟憎厭,自我推崇,深藏的虛假.)...ya,maybe可以從這個角度去看"罪"這件事情.
但是我有點無法接受,
罪是,自我的追求.
自我實現,找到生命中的計畫,找到自己的定位,了解自己等等,我覺得,也是很重要的任務.單純的自我尋找,不能算做"罪",而且我覺得,不問,不找,才可怕.上帝把祂的形象放在我們里頭,從各樣的知識,文化,不斷的自我探索.

不過,當然,我能了解,當人目中無神,毫無標準的時候,
是怎麼樣的自我放大,傷害他人也毫不在乎的可怕光景.

談罪,好沉重,但很妙的卻是在信仰中的焦點議題.
基督教,不只有談上帝的慈愛,生活一切順利.
在這信仰,要我們面對的是,跟神的關係.
如果在親子關係中,只有溺愛,沒有標準,要求,好像有點不平衡...

神的要求,我們達不到的時候,就得罪了祂.
得罪爸媽能怎麼辦呢?爸媽生氣我們,不想理會我們.so?we 知錯.認錯.求饒.悔改,改過自新.
跟上帝老爸呢?
老爸說,罪要付上的是"blood"=生命耶.古人是獻祭物,靠動物的命替死again and again.
無數次的say sorry,again and again.
死了.我的命只有一條.難道我也要殺動物,買動物?按照我目前的財力來看的話,只有一個心得.窮死.
怎麼辦?要跟老爸維持關係又得follow祂的方法,跟祂道歉.但是我的狀況,又不是容許我可以這樣做的.

救主,就此而生.就此有其需要性在.
老爸說,安啦,總有辦法的,祂要派救主來.
救主.以色列人等了又等.他們要能讓他們富國強兵的.
我只想要,不要讓我花大錢,又可以跟上帝老爸當好朋友的方法.

孤單啊,每個人背著自己的問題.沒有一個是完全達到這個標準的,而且我們也只有那麼一條命.
現在祂不想見我,以後也不想見我.
就這樣卑微的活.然後死.然後...?
Aha!
Jesus,真是個好辦法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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